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和《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工作资助办法〉的通知》(湛部规2020-40)有关规定,我局现开展2022年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下列单位或个人,作为国内外专利第一申请人,可以向湛江市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资助:1.我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二)可申报资助的专利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期间获得授权且未在我局领取过资助的有效发明专利,二、资助标准所有发明专利授权资助不超过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35%,1.填写《湛江市专利资助申报表》,2.申请单位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在我市工作的非本市居民提交个人身份证和连续一年以上的湛江市社保缴费证明,3.每项专利提交发明专利证书、请求书扉页、申请受理通知书扉页、授权公告说明书扉页、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发明专利审查费收据(必要时需提供专利登记簿副本),4.国际发明专利、PCT专利需提交缴纳官费的证明材料,补正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17:30,3.申报人近三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6.即日起暂停受理2022年11月1日及以后授权发明专利的资助奖励申报材料,附件1:湛江市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docx附件2:发明专利资助申报材料样本.pdf湛江市知识产权局2022年11月6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联系人:陈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