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广元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项目管理科室或项目验收委托单位应根据验收评价申请情况,科技局项目管理科室或项目验收委托单位在收到项目验收评价申请和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后,第七条市科技局项目管理科室或项目验收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承担单位的申请组织开展验收评价工作,由市科技局相关项目管理科室或委托项目推荐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价,第十条验收评价的具体内容包括:(一)审核验收评价任务合同书中约定的主要技术考核指标等任务完成情况,审核验收评价按照“项目单位自评——提交申请——材料审核——审核验收评价——成果登记——验收评价材料存档”的流程办结,项目承担单位在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对项目验收评价材料进行审核和完善,并将相关材料在线提交项目推荐单位、市科技局相关项目管理科室审核,项目推荐单位和市科技局相关项目管理科室指导项目承担单位补充完善验收评价材料,市科技局相关项目管理科室根据项目承担单位自评意见和验收评价材料,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导出《广元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报告》纸质材料及相关附件支撑材料,第十二条专家验收评价程序专家验收评价按照“提交申请——材料审核——专家评审——成果登记——验收评价材料存档”的流程实施,并将材料报送市科技局相关项目管理科室或项目验收委托单位审核,市科技局相关项目管理科室或项目验收委托单位应指导项目承担单位补充完善验收评价材料,项目承担单位或负责人在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导出《广元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报告》纸质材料及相关附件支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