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海县首届“最美文化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场、园区),决定在全县开展“最美文化人物”评选活动,三、评选步骤本次评选活动从2022年9月28日开始至2022年11月8日结束,(1)“最美文化人物”参选对象可通过组织推荐、社会推荐、本人自荐等三种方式产生,(2)各单位根据评选活动的要求,东海县“最美文化人物”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深入考察、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确定10名东海县“最美文化人物”名单并予以公示,作出《关于表彰首届东海县最美文化人物的决定》,为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东海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文联成立东海县“最美文化人物”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最美文化人物”的重要意义,确保评选出品格高尚、作风优良、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最美文化人物”,广泛宣传报道“最美文化人物”的事迹,附件:东海县首届“最美文化人物”候选人推荐表中共东海县委宣传部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东海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