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现将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补充通知如下:1.被提名者在2022年3月4日前完成所在单位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系统提交全套完整材料,逾期不予受理,2.2022年3月20日前,被提名者在系统下载提名书主件,经有关单位和个人盖章签字后,在系统上传PDF扫描件,3.提名形式、基本条件等各项要求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政府令第388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联系人:高新技术与成果转化处吴夏芝电话:0578-2051838丽水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