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你局《关于转报<常州九盈铜业有限公司年产铜杆4.5万吨,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铜杆4.5万吨,依据《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17〕1号)及有关规定,我委委托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江苏兰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报告以及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以及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2186.88吨标煤/年(当量值)、5087.37吨标煤/年(等价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289吨标煤/万元(当量值)、0.673吨标煤/万元(等价值),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0.009吨标煤/万元(当量值)、0.020吨标煤/万元(等价值),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五、请你局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建设单位应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验收,或年综合能耗超过节能审查意见核定总量15%(含)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完成节能审查手续,(项目编码:2017-320412-32-03-544914)附件: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九盈铜业有限公司铜杆、特种电缆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2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