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大丰镇李华昌等182名帮扶对象外出务工奖补资金的公示大丰镇人民政府报来李华昌等182名帮扶对象外出务工奖补材料,经复核,符合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印发外出务工奖补和一次性交通补助经办流程的通知》(琼人发〔2021〕117号)、县人社局《关于继续做好务工奖补和交通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澄人社通〔2021〕47号)等文件规定,拟同意拨付李华昌等182名帮扶对象外出务工奖补资金共计176100元,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2月14日至2月20日,公示期内对有关情况存在异议,可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67610838,附件:澄迈县大丰镇(182名)帮扶对象外出务工奖励补贴花名册澄迈县就业局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