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泰安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泰财社【2019】19号)、《关于印发<泰安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泰劳社发【2007】42号)等文件规定,根据申报情况,经审核2022年度第四批共有405人次符合条件并给予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示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政策规定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有异议的个人,可在2022年11月9日(下午17:00)前向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538-6718028附件:2022年第四批237人公示表1.xlsx2022年第四批168人公示表2.xlsx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