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科技服务机构,我局将开展2022年泸州市科技创新券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兑付要求和范围(一)兑付要求1.科技服务机构是在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为创新主体提供了科技服务,完成服务证明相关资料的上传提交和网上兑付,(二)科技服务范围设计研发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科技咨询及技术评估服务、技术转移中介服务、专利代理服务,2.泸州市科技创新券兑付审核表(需盖单位公章),3.服务机构与创新主体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书(技术交易创新的要提供技术合同登记材料),5.提供科技服务成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技术解决方案、检验检测认证报告、咨询报告、研发设计、科技评估报告等资料),2.科技服务机构填报附件1和附件2(一个服务项目填写一张审核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科技服务机构填写泸州市科技创新券承诺书,5.按照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相关活动或列入科技专项资金资助的在研项目,不纳入创新券支持范围,取消今后申请科技创新券资格,8.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