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意江西老字号“赣昌”商标(第603105号)持有企业变更,由江西南缆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西金杯赣昌电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罗亭大道189号3号车间,江西南缆集团有限公司不得再使用“赣昌”商标及“江西老字号”名义经营相关或相似业务,江西金杯赣昌电缆有限公司延续“赣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项目,2.同意江西老字号“老俵哥”商标(第8462441号)持有企业变更,由江西红歌食品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西广聚轩食品有限公司,原商标持有企业江西红歌食品有限公司和江西富绿食品有限公司,不得再使用“老俵哥”商标及“江西老字号”名义经营相关或相似业务,江西广聚轩食品有限公司延续“老俵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项目,3.同意江西老字号“恒湖”商标(第166873号)持有企业南昌恒湖药酒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杨春葆变更为谢新明,4.同意江西老字号“英雄”商标(第717656号)持有企业南昌八一电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罗征变更为吴昌平,公司地址变更为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经济开发区温圳工业园温创大道81号,5.同意江西老字号“李渡”商标(第3589275号)持有企业实际控股权变更,江西省商务厅2022年11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