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暨标杆镇(街道)评价指南(试行)》要求,经曹宅镇政府申请,近期区“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曹宅镇省级“污水零直排区”标杆镇(街道)建设工作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认定为优秀,予以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公示时间:2022年9月10日-2022年9月20日,二、反映问题的主要内容:曹宅镇“污水零直排区”标杆镇建设相关问题,三、联系方式:省治水办监督举报电话:0571-28059377区治水办监督举报电话:0579-82191788金华市金东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9月9日扫一扫手机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