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伊通满族自治县建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工作实施方案》伊农函[2022]106号文件要求,经主体自主申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审定的程序,现将符合条件的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农长丰农机专业合作社等130家进入名录库主体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如对其真实性有疑义请来人或来电举报,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2021年11月8日,举报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434-4656966附件:伊通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录库名录公示表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1月1日2022年全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