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人社职〔2022〕188号)《关于2022年区域性(各区)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申报的通知》(沪技竞办〔2022〕3号)要求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用人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职〔2022〕246号)相关政策,现就开展2022年崇明区职业技能大赛第二批竞赛项目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第二批竞赛项目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经委、区文化旅游局等部门联合举办,负责第二批竞赛项目的具体筹备和管理协调工作,二、竞赛项目根据市竞赛办《2022年本市各区职业技能竞赛目录》,三、竞赛形式和内容第二批竞赛项目为初、决赛制,参加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通过的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实施的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四、竞赛实施(一)参赛对象和要求参赛选手应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考核规范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用人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职〔2022〕246号)相关政策报名参赛,五、竞赛成绩(一)成绩评定方法和要求第二批竞赛项目原则上根据竞赛初赛50%、决赛50%之和确定总成绩,初赛理论考核和操作考核均能合格者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本市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证书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2〕236号)文件要求,可获得以上海市崇明区职业技能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相关赛项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代章形式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对本次第二批竞赛项目,决赛成绩排名前5%且已具有高级工(三级)等级的选手可晋升技师(二级),所有完成初赛的参赛选手在竞赛结束后给予200元/人的参与奖,对获得相应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的选手另给予一定物质鼓励,七、竞赛报名第二批竞赛项目按相关赛项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要求提供报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