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制定了《江苏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2022年11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江苏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江苏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以下简称“导航基地”)是指经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认定、面向重点产业建立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开展专利导航服务、培养专利导航人才、推动专利导航成果应用的机构或载体,第五条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负责统筹、指导全省导航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导航基地申报、评审、认定和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专利信息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的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具有良好的专利信息分析能力和产业分析能力,建设主体应当填写《江苏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申报书》,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对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省属单位可以直接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收到申报材料后,第十条经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导航基地,经设区市知识产权审核后报送至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第十七条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对导航基地的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