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强化外贸企业防疫、用能、用工、物流等各方面保障,(商务部、财政部、银保监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统筹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进一步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地方积极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相关资金,支持企业参加本地区、其他地区或贸促机构、会展企业举办的各类境外自办展会,支持企业提升境外代参展人员服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对外贸企业人员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出国出境进行参展、商洽等商务活动的,五、进一步发挥跨境电商稳外贸的作用,出台进一步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的政策措施,共同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发展,进一步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对海外仓建设和运营的支持力度,支持海外仓出口货物运输,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印发口岸外贸进口货物标准作业程序参考,加强对外贸企业的通关便利化服务保障,进一步提升货物通关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