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制造业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支持制造业企业大规模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引导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者等就业重点群体参加制造业相关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校企双方采取菜单培训、订单培训、定岗培训等方式培养制造业技能人才,支持和引导制造业企业增加职业技能等级层次,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自主运用评价方式开展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对企业关键岗位高技能人才开展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培训,支持基地面向产业链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职工提供培训服务,统筹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制造业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培训资源,鼓励在现有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开展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鼓励各地、各企业积极开展制造业职业技能竞赛,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失业保险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统筹力度,支持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