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泉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8〕313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黄淑兰等2名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创业的人员符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丰泽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或丰泽区人社局办公室(就业股)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4日公示电话:22502001丰泽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22594699丰泽区人社局办公室(就业股)附件:丰泽区2022年第三十三批创业担保贷款拟贴息人员名单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0月31日丰泽区2022年第三十三批创业担保贷款拟贴息人员名单序号姓名申请对象贷款额度(万元)创业项目1黄淑兰农村自主创业农民18.9丰泽区黄淑兰便利店2黄瑞典农村自主创业农民8.9泉州市丰泽区新爱家食杂店合计:2人2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