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引进和培养扶持(一)刚性引才生活补贴,鼓励区内用人单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企业1万元到2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引才奖励,〔第(一)至(四)条政策由党群工作部(人才办)负责组织实施〕二、企业高级人才扶持(五)企业经济贡献人才奖励,企业当年经济贡献每增加35万元对应增加1名可享受补贴人员,按照层次类别和服务年限对应每年给予15万元至60万元不等的薪酬待遇,按照人才层次类别每年给予1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生活补贴,按照层次类别对应给予每人每年35万至65万元不等的特殊人才生活扶持,按层次类别对应给予每人每年15至35万元不等的工作补贴,分别给予名师(长)2万元至8万元不等一次性奖励,在一个周期内按比例给予工作室主持人1万元至8万元不等的奖励,年终评议合格的每年给予6万元、5万元、4万元人才生活补贴,年终评议合格的每年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人才生活补贴,年终评议为优秀的总校(园)长及派驻分校的执行校(园)长、副校(园)长、教师分别再奖励2万元、1.5万元、1万元的人才生活补贴,〔本条政策由党群工作部(人才办)负责组织实施〕七、文化创意人才扶持(十七)创办企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