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用地项目:对年度形成经济贡献达到5万元、100万元、1000万元的企业,对年度形成经济贡献5万元以上的企业,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500万元,〔本条政策由招商合作局负责组织实施〕三、企业成长(十一)投资奖励,对制造业项目投资按照年度设备和信息化投资的10%以内给予三年不超过3000万元奖励,对现代服务业项目投资按照年度设备和信息化投资的5%以内给予三年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对新三板挂牌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本条政策由工业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2.降低融资成本(1)重点企业,单户企业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本条政策由工业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3)项目融资,每户企业每年获得扶持不超过200万元,〔本条政策由工业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十六)企业认定奖励1.专精特新“小巨人”,〔本条政策由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实施〕5.统计认定奖励,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认定为“年度经开区统计诚信单位”的企业给予3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