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16〕88号)精神,经对各属地科技部门推荐上报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温州华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306家企业符合认定要求,拟认定为温州市2022年第三批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联系人:机关纪委张锋88962055高新处陈亦泛88962090附件:温州市2022年第三批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公示名单温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0月31日附件:关于温州市2022年第三批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公示.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