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为做好第十八届文博会光明区配套文化活动的申报工作(具体时间以文博会组委会发布为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条件(一)申报主体注册地及实际经营地均在光明区,(二)申办单位要有策划、执行大型活动的经验及实力,(三)文博会期间配套文化活动申办单位应紧扣文博会促成文化产品和项目交易的核心功能,(五)活动举办时间需在第十八届文博会活动时间前后,二、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4日,通过材料初审、现场考察等环节认定配套文化活动举办资格,具体考察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一)请已提交申请材料的单位(附件4),确认是否愿意继续申办配套文化活动,并以11月下旬为时间节点完善活动方案,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联系我局且未重新提交申报材料的将视为主动放弃申报,(二)请有申办意向的单位,按通知和附件1要求提交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