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香洲区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企业金融支持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珠香委办字〔2022〕4号),我中心将开展香洲区股权投资机构奖励申报工作,股权投资机构奖励:对股权投资机构按照实际投资金额的2%给予支持,每投资1家最高支持50万元,投资资金主要用于企业在香洲的生产经营,每家股权投资机构每年累计支持不超过5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2022年1月1日之后股权投资机构(非香洲区国有投资机构参股的)对白名单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实际投资,(二)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投资须为其首两轮外部机构投资,或股权投资决策时企业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三)股权投资机构在完成项目投资后1个月内到区金融服务中心进行投资项目备案后的可进行奖励申报,二、申报方式1.企业在申报期内登录香洲区产业金融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s://xzcr.org.cn),3.企业申报后,将由区金融服务中心核验申报材料,材料不齐全的退回补齐材料,4.审查结束后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