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单位申报、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党组会审定等程序,现将沈阳市科学技术局拟推荐的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类21个项目予以公示,自即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特此公示,业务电话:22724501监督电话:22722774附件:沈阳市科技局拟推荐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类项目沈阳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0月31日沈阳市科技局拟推荐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类项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