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科技在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重点实验室申报领域应面向文化和旅游行业,2.重点围绕文化和旅游领域新技术运用、演艺行业应用提升与创新服务、公共服务效能提升、智慧旅游平台建设、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新材料新工艺集成应用、智能监管等内容为主,开展行业科技创新与技术集成应用研究,3.重点实验室应符合《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要求》,不接受研究方向与现有实验室研究方向重复或相近的申报,现有实验室依托单位不得申报,如实填写《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通过所在行政区域的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厅直属单位、高校可以直接申报,2.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同一依托单位只能申报1项,三、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一路12号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联系人:郭磊联系电话:0531-51791731/17866609101电子邮箱:sdwlkjc@163.com附件:附件1: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要求.doc附件2: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书.doc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