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运行评估规则(附件2)、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运行评估的通知(附件3),结合国家文物局工作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国家、省级文物重点科研基地运行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运行评估对象为江苏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2家、省重点文物科研基地5家,传统木构建筑营造技艺研究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需参加国家文物局评估,二、我省运行评估工作由省文物局组织,三、本次评估按照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评估要求开展,国家、省级科研基地均对照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运行评估规则开展评估,按照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要求填报相关材料(详见国家文物局通知附件),评估材料需经依托单位审核,《年度报告》一式3份(含原件1份),《工作总结报告》一式3份(含原件1份),相关佐证材料一式3份,佐证材料为pdf格式),四、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宁欣、杨君君联系电话:025-84699889、84699317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89号江苏文化大厦14楼邮编:210005电子邮箱:js84699889@163.com附件:1、国家、省级文物重点科研基地名单.doc2、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运行评估规则.doc3、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运行评估的通知(办科函〔2022〕865号).pdf江苏省文物局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