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人社发〔2022〕115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级重点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省探索开展省级重点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工作,发挥省级统筹优势遴选和实施重点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强化培训对支持企业用工、促进高质量就业、培养一线生产服务技能人才的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园区和行业协会推荐相结合的形式,遴选吸纳就业能力强、社会供给不足、技能要求高的就业技能和岗位技能提升项目,属于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四、项目实施程序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按照发布遴选公告、自主申报、评估公示、结果发布、组织实施、过程跟踪、成果评价、资金拨付等程序具体组织实施,五、资金保障(一)对省级重点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实行计划单列,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省本级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予以保障,(二)培训补贴标准按照《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的相应标准落实,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结合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用工,以及企业一线生产服务人员岗位技能提升需求推荐项目,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对接企业和园区,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要通过“海南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对示范项目的具体培训和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