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大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和扶持力度,现开展博士后进站科研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依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党委〔2017〕16号)文件规定,对新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和分站)的博士,在站期间按每人10万元的经费标准给予进站科研资助,二、资助对象及条件进站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已享受我区博士后进站科研资助人员不再进行资助,逾期不再给予申报,三、申报材料1.《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2.《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附件2),3.相关附件材料:①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或介绍信),②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审核表,④身份证(应注明“仅用于博士后科研资助申请”),四、其他事项请申报单位于2022年11月4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管理科,联系人:葛梁、金焱电话:89521631、89521632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21楼2112办公室附件: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资助经费申请表.docx附件2: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xls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