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源城区组织开展了埔前河、七礤河、东埔河、客家文化公园人工湖与鳄湖的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埔前河(春沐源水系整治一二期河段)需开展河道整治工程,根据《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中“无堤防河道,按规划要求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的规定,区农业农村局对此规划河段重新划定了河湖管理范围,现公告如下:一、变更调整范围埔前河(春沐源水系整治一二期河段),二、划界标准埔前河(春沐源水系整治一二期河段)按照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进行河道整治,靠山体的河岸侧以整治方案的设计洪水位与岸边交界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线,靠建设用地的河岸侧以整治方案的河岸线外延5m作为河道管理范围线,按照《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形成埔前河(春沐源水系整治一二期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变更调整成果,从事影响河湖稳定、危害河湖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湖行洪的活动,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附件:河源市源城区埔前河(春沐源水系整治一二期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变更图集.pdf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