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松江区民防办公室等单位信息化项目立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松江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沪松府〔2018〕142号)要求,区科委(信息委)批准以下信息化项目予以立项:序号申报单位项目名称核定金额(万元)资金来源付款进度1松江区民防办公室松江区民防工程安全监管服务项目89.74区级资金2023年支付30%2024年支付30%2025年支付40%2松江区融媒体中心“上海松江”融媒体客户端(app)数据迁移及升级改造项目140.14区级资金2023年全部支付3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永丰城运金色华庭、仓吉多格指挥中心项目建设129.21街道自有资金2023年支付97%2024年支付3%4松江区人民政府广富林街道办事处松江区广富林街道城运管理平台建设492.37区级资金2023年支付70%2024年支付30%5松江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2022年度松江区电子政务云资源结算项目31.33区级资金2022年全部支付6政协松江区委员会松江政协一体化平台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6.00区级资金2023年全部支付7松江区新浜镇人民政府数字农业数字控制系统建设259.27浦南倾斜资金2022年支付80%2023年支付20%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我区信息化项目管理的要求,落实项目建设工作,上海市松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22年10月26日抄送:区财政局,上海市松江区科委办公室2022年10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