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泾镇政府、朱泾镇政府、山阳镇政府、张堰镇政府、新金山发展公司、碳谷绿湾公司:根据《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沪科规〔2021〕12号)规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立项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获得市级相应资助,区级财政资金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经核定,现拨付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8家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区级配套资助200万元(其中区本级120万元,镇级、园区80万元),资金由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至相关项目承担单位,并实行专款专用,特此通知,附件:2020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区级配套资助拨付明细表上海市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