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市委、市政府《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现开展2022年度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三)企业2021年度研发费用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或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4%(含)以上,经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估论证确认属于国内细分产业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头部企业,二、申报材料1.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7.企业获得的有效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及授权证书、企业研发机构认定或成立相关文件和证书复印件,8.企业在行业细分市场占有率及带动区域特色产业发展佐证材料(特殊性条款申报企业必须提供,签字盖章后报送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二)初审推荐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本地区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将审核通过的企业申请材料和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4份,报送至市科技管理部门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三)审查论证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根据市发改、科技、生态环境、应急、市场监管、统计等部门提供的相关印证材料,提出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建议名单,(四)公示入库建议名单经市科技管理部门研究审定后,市科技管理部门报市政府审定后,在太原市科技局网站发布《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