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根据《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通知的紧急通知》要求,为配合做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示范内容遴选一批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以“揭榜挂帅”方式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详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实施方案》(附件1),已经承担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的主体不再重复申报,(二)申报主体的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三)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应当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miit-imps.com)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需达到国家标准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三、组织实施申报主体应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miit-imps.com)进行线上申报,纸质版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申报材料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附件2)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附件3)编写,申报主体须于2022年10月27日24时前完成线上申报,四、申报要求请有意愿申报的企业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四份,附件:1.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实施方案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2年)3.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2022年)4.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5.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1: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实施方案附件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2年)附件3: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2022年)附件4: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5: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2022年10月26日附件下载>>相关链接>>【打印本文】【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