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浙农科发〔2019〕10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19〕34号、《青田县农业农村局青田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第三批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青农〔2021〕183号)的文件,青田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于2022年8月17日对丽水康通圣世农业有限公司、浙江御皇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智能版无害化秸秆闷烧设备建设项目,于2022年8月19日青田轩德皇菊开发有限公司、青田县小舟山田鱼专业合作社的智能版无害化秸秆闷烧设备建设项目,于2022年10月12日对青田县大坪岗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的大坪岗生态养殖农业设施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现将通过验收的项目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资金将予以下达,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7天受理处室:乡村产业发展科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江桥路47号邮编:323900受理电话:0578-6803762对公示对象如有不同意见,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向相关受理处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青田县农业绿色发展示范项目通过验收项目名单.xlsx青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