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工改工”单元(项目)改造方案委托审批业务指引>的通知》(东自然资〔2020〕31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振阳城市更新项目“工改工”,现将相关资料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一、改造范围:该地块位于洪梅镇洪屋涡村望沙路旁,二、公示内容:洪梅镇振阳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改造的公示,三、公示时间:2022年2月11日至2022年2月25日四、公示方式:(一)网上公示:中国东莞洪梅镇栏目(http://dg.gov.cn/hongmei/),(二)现场展示:洪屋涡村委会及改造现场,五、意见反馈方式:凡是对本次公示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一)将意见表交到洪屋涡村委会的意见收集箱,(二)将意见表邮寄到洪梅镇市民中心二楼规划所,信封表面须注明“洪梅镇振阳城市更新项目意见反馈”,六、咨询方式:东莞市洪梅镇规划管理所,东莞市洪梅镇规划管理所2022年2月11日附件:1.1、洪梅镇振阳城市更新项目改造方案.pdf2.2、振阳针织绒制品(东莞)有限公司“三旧”改造地块土地和房屋权籍调查明细表.pdf3.3、振阳针织绒制品(东莞)有限公司“三旧”改造地块土地权籍调查明细表.pdf4.4、振阳针织绒制品(东莞)有限公司“三旧”改造地块房屋权籍调查明细表.pdf5.5、振阳针织绒制品(东莞)有限公司三旧改造项目地形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