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1月30日关于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为全面加快村集体连片低效工业用地和市、镇(街)属企业用地改造升级,对用地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安排建设用地规模的项目,对不涉及完善用地手续的“工改工”宗地改造项目,由镇街政府直接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改造方案,在市工业用地一级保护线范围外、符合规划的“工改住”、“工改商”等“工改其他”宗地改造项目,由镇街政府组织编制改造方案,支持市、镇(街)属企业实施“工改工”与“工改住、商”等地块连片综合改造,鼓励市、镇(街)属企业与镇街政府合作整备工业用地,村集体改造低效工业物业后,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参照国有建设用地管理政策,或者扶持奖补本辖区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项目、建设园区基础设施等,用地面积达到30亩以上的自主改造或合作改造“工改工”、“工改M0”项目,连片改造范围内位置相邻的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可以用于本项目或者本镇街范围内其他“三旧”项目的非建设用地,鼓励市、镇(街)国资管理机构将市、镇(街)属企业自有低效工业用地改造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