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县税务局、人社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人民银行、文旅局、城投公司)二、促进居民增收消费,各项目实施单位)三、促进住房家居消费,组织家电、家具销售企业推出惠民让利促消费活动,积极争取省财政对家电、家具销售企业促消费的财政补助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商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公积金办、人民银行)四、激活假日消费市场,(责任单位:县文旅局、黄酒产业发展中心、商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总工会)五、支持发展夜间经济,鼓励属地企业及行业组织牵头开展特色夜间经济试点街区建设,责任单位:县商务服务中心、文旅局、住建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六、鼓励扩大连锁经营,经营面积在200㎡(不含)以下的按0.5万元/个给予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商务服务中心、卫健局、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七、培育新兴消费业态,大力发展绿色消费,(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商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科经局、文旅局、人社局、卫健局、民政局、财政局)八、优化消费领域环境,在大型商超、通信行业、水电气等公共服务企业、景区、公益性事业单位等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和ODR企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服务中心、科经局、住建局)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