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进平湖市文化馆企业分馆建设的实施意见》(平文旅〔2020〕86号)文件精神,平湖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专家组对各镇街道建成的第一批文化馆企业分馆进行了实地认定,现将认定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4日-10月28日联系人:范佳丹(13757387184)、陈一鸣(15157301636)附件:第一批平湖市文化馆企业分馆认定结果附件:第一批平湖市文化馆企业分馆认定结果序号所属镇街道企业分馆名称1.当湖街道平湖市文化馆飞灵飞逊分馆2.当湖街道平湖市文化馆温州商会分馆3.当湖街道平湖市文化馆浙江南方水泥分馆4.钟埭街道平湖市文化馆莎普爱思分馆5.钟埭街道平湖市文化馆睦邻分馆6.钟埭街道平湖市文化馆浙江依爱夫分馆7.曹桥街道平湖市文化馆景兴分馆8.曹桥街道平湖市文化馆星越包装分馆9.新埭镇平湖市文化馆怡丰锁业分馆10.新埭镇平湖市文化馆银座箱包分馆11.新仓镇平湖市文化馆华盛分馆12.新仓镇平湖市文化馆茉织华印刷分馆13.新仓镇平湖市文化馆嘉创智谷分馆14.独山港镇平湖市文化馆万丰上达分馆15.独山港镇平湖市文化馆浙江卫星能源分馆16.独山港镇平湖市文化馆独山能源分馆17.广陈镇平湖市文化馆贝斯特分馆18.广陈镇平湖市文化馆美郁花园农场分馆19.林埭镇平湖市文化馆浙江精先分馆20.林埭镇平湖市文化馆勤丰建设分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