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工作办公室、市湖滨新区旅游经济发展局、市洋河新区生态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2023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专项资金(产业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展,请认真对照《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专项资金(产业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苏广电财〔2022〕11号)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项目申报,请于11月5日前将申报汇总表报送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并于11月24日前报送3份纸质台账(盖章)和盖章版pdf扫描件送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审查合格后完成网上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朱月明,电话:84353871,邮箱:791173201@qq.com,附件:《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专项资金(产业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苏广电财〔2022〕11号)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