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0月21日关于进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冀转移转化的若干措施为吸引更多京津人才、科技成果等高水平创新要素向河北集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三、提供一站式科技人才服务保障,(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雄安新区管委会)八、支持企业吸纳转化重大技术成果,我省企业以技术转让方式吸纳京津科技成果,(责任单位:省科技厅)九、保障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权益,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实施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雄安新区管委会)十、打造京津科技成果直通车,(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我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成省内企业转化京津科技成果的,(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十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目标考核,(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