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列入2021年度省级乡村振兴集成创新示范建设县的批复》(浙财农〔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同山烧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申报、审核以及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现将同山烧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第四批)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五天,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联系电话:市财政局87113456,市农业农村局87108403,附件:项目汇总表诸暨市财政局诸暨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0月22日附件:项目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主体建设地点计划总投资(万元)1同山烧数字化加工集成创新示范项目浙江同山醉美人酒业有限公司同山镇同兴村30382同山烧酒文化产销集成示范建设项目浙江越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同山镇高城头社区、唐仁村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