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通过复核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2〕191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第一批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2〕148号)、《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加快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景政发〔2021〕7号)、《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加快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景经商〔2022〕45号)、《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景政发〔2022〕13号)文件精神,经审查,且公示后无异议,拟对丽水一元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予以奖励,共计170万元,现将资金予以下达,请你们按照文件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工作,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2022年度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第二批)、专精特新企业奖励名单(1).xlsx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