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初步审查等流程,决定对浙江金龙自控设备有限公司等2家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单位予以推荐上报温州市科技局,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自信息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局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匿名异议不予受理,我局将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通讯地址:瑞安市安阳大厦16楼1607室,附件:2022年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推荐上报企业名单.doc瑞安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