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属地责任,切实抓好粮食生产,促进地方政府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性,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9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我县超额完成粮食面积约束性任务奖励资金61万元(详见附表),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奖励对象为2022年度抛荒复垦及粮食生产积极性高的乡镇(街道)7个乡镇(街道),安排奖励资金61万元,结余4.34万元统筹用于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建设,各乡镇(街道)严格规范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2021年超额完成粮食面积约束性任务奖励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序号乡镇(街道)资金1水门乡152长春镇153牙城镇104三沙镇65松山街道56沙江镇57松城街道5合计61霞浦县财政局霞浦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