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项目质量,二、项目申报范围及标准项目符合“十四五”规划,优先考虑国家用地计划指标项目(包括符合国家土地计划指标要求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新能源发电或储能项目,主干电网、城镇配电网改造升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液化石油气或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存储设施项目,国家原油储备、成品油储备项目,供水设施项目(含市政管网),危险、医疗废物综合处置设施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不含商品房开发项目),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应急和重要物资储备设施项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包含商业地产开发项目),除到年底可基本建成或停缓建项目外,(2)除特别重大项目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