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部署,我厅将组织开展第一批全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一、报名程序(一)州、市农业农村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名额(每个州市不少于150家)组织辖区内的养殖场自愿报名,提交纸质“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报名表”(附录2)一式二份,并将电子文件(报名表和有关材料如营业执照、证书、证件等扫描文件)报至各县(市、区)农业农村行政管理部门,(三)各县(市、区)农业农村行政管理部门,并填写《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养殖场推荐名单汇总表》(附录4),汇集所有申报材料后统一报送州市农业农村局,州市农业农村局填写全州的《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试点养殖场推荐名单汇总表》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四)州市农业农村局对推荐的养殖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二、报名条件符合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指导原则(附录1)的养殖场均可报名,三、材料清单(一)养殖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基本信息(表一)、报名信息(表二)一式二份,四、有关要求请各州市农业农村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并于2022年3月10日前将《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试点养殖场推荐名单汇总表》报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电子信箱:ynsnynctxmsyc@163.com.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2年2月10日相关附件: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报名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