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乡镇(街道),无不良信用记录,3.企业2021年有完工的技术改造项目,且由工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完工评价审核并出具了完工评价报告,4.对于2019年、2020年完工并且做了完工评价的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2.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批复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则可不提供),5.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发票复印件、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7.其他有关材料,申报材料如下:1.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格式见附件1);2.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4.企业纳税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