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商请报送2022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有关材料的函》(农渔养函〔2022〕18号)和《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农渔发〔2021〕13号)的有关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在各地级以上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基础上,近期组织专家对以县级人民政府为申请主体的广州市花都区、佛山市顺德区、江门市台山市,以生产经营为主体的广州市诚一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惠州李艺金钱龟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市博罗县)、汕头市大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汕头市金平区)等6家单位创建国家级示范区进行验收,现将有关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拟推荐县级人民政府为申请主体的广州市花都区、佛山市顺德区、江门市台山市,以生产经营为主体的广州市诚一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惠州李艺金钱龟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市博罗县)等5家单位上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如有意见请通过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公示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电话:020-86909613,邮箱:hezhichao2008@163.com附件:国家级示范区验收结果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10月17日附件:国家级示范区验收结果序号单位名称验收分数备注1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91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2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93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3江门市台山市人民政府83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4广州市诚一水产养殖有限公司90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5惠州李艺金钱龟生态发展有限公司89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6汕头市大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73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