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郴州市创业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郴人社函〔2019〕65号)精神,经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区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初审、区人社局审核,拟对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老龙综合点等6家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创业补贴12.03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10月18日-10月25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举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拨打以下电话反馈举报:区就业服务中心分管领导朱先生2821856区人社局就业促进股罗女士0735-2167432北湖区2022年拟给予创业补贴企业(个体)情况表.xls北湖区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