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发展银行,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经济发展局、农业发展银行:为加快推进环境治理模式创新,包括生态环境治理子项和资源产业开发子项,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之间密切关联、有效融合、收益反哺、一体化实施,确保生态环境治理效果和产业持续发展,三、实施程序(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组织编制《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实施方案》,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四、支持政策纳入省级EOD项目库的项目,入库项目优先推荐纳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模板见附件3)、立项证明材料、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论证评估意见(盖章,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将辖区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或通过“福建省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管理系统”申报,每个设区市每年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少于1个,(三)联系人及方式联系人: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母容电话:0591-88367116联系人: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处张丽珍电话:0591-87063673联系人: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规划发展处辛萍电话:0591-88569176联系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基础设施客户处陈武电话:0591-87272260附件:1.EOD项目基本情况表2.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3.EOD项目实施承诺函(模板)4.生态环境局关于项目论证评估意见(模板)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2022年10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