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楚雄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楚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楚雄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工作的通知》,制作宣传栏、宣传展板、厨窗和永久性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工作,仍安排资金2334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补助,制定下发了《楚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卫生洁净日制度》《楚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挥调度日制度》《楚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挂牌督战日制度》《楚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部宣传日制度》4个制度,将每月的1日和15日定为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卫生洁净日、每月的26日定为市级组织调度日、每月的15日定为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挂牌督战日、每月的10日定为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部宣传日,为持续推进干净、有序、安全的农村人居环境打牢了制度基础,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争取投入、强化制度落实、持续推进整治,全力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