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等12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45号)、《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2﹞4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统筹考虑涉农资金来源计划,修改完善了2022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终调版)实施方案,并经十六届茂县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公示如下:监督电话:12317联系人:王德弟联系电话:7460752通讯地址:茂县政府集中办公区A404附件:茂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茂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10月18日。